感受不同,先看期待是否也不同
有些讀者想迅速取得具體條件,有些希望解釋更充分。相同的文字長度可能滿足前者,卻讓後者仍有問題。這種差異需要背景才能理解,不宜只取「好」或「差」兩個字比較。
如果作者寫了為什麼滿意,保留那個理由。例如滿意於問題得到清楚答覆,與滿意於聊天語氣,是不同的評價專案。你關心哪一件,就讀哪段;沒有寫到的部分,不從整體讚美中推出來。
同樣地,負面感受可能指資訊不清楚、時段不合適或互動不符合偏好。負面結論本身沒有讓每個欄位都變差。讀出它指向什麼,才知道與自己的問題是否有關。
再看兩篇描述的是不是同一件事
作者可能在不同日期、不同條件或不同階段接觸資料。假設一人只詢問過,另一人已進行後續接觸,兩篇就不能當成對同一次事件的兩個證詞。它們各自有閱讀範圍。
若兩篇有清楚事件細節,可以對照同一項內容:原先說了什麼、何處變動、當次結果是什麼。不要為建立一致,把一篇遺漏的部分用另一篇補齊;那會讓兩個有限記錄變成從未出現的合成故事。
事實衝突,不能用偏好差異帶過
假設兩篇指向同一段事件,卻對是否收到某項明確答覆給出相反描述,這就需要核對來源與完整內容。不能直接說「每個人感受不同」後略過。偏好可以不同,實際事件的矛盾則仍有待解決。
在缺少必要資料時,也不必自行判定誰說謊。你可以把矛盾描述為「兩文對這一事件給出不同說法,目前無法核對」。
評論物件和接觸階段,要接回各自的角色
對聯絡帳號的評價,與對其他當事人的感受,可能寫在同篇文章裡。若作者沒有說清是誰做了哪件事,別把每項評語都歸到同一個物件。兩篇所謂「同一個人」也需有來源說明,不能只靠相同暱稱。
例如某篇抱怨改期資訊來得晚,評論物件可能是回覆帳號;另一篇稱讚某次見面,評價物件和階段都不同。兩項描述可以並存,讀者不需要為了得到統一評分讓其中一項消失。
匿名、轉述或節錄還會留下額外限制。把作者知道多少與其評價程度分開,能幫助你避免用強烈語氣代替事件背景。
讀到這裡,可以留下兩個具體結果:「A文在意回覆效率,B文在意解釋程度」,或「兩文對同一項事件仍有未解矛盾」。兩種情況不同,不應都壓成一個平均評價。
你的取捨也可以很有限:目前有哪篇回答了自己的實際問題,哪項仍不清楚。不同人的感受不必被統一;真正需要核對的事實,也不會被一句「各有所好」掩過。
